🙅🏻‍♂️保險公司要我簽同意書,才願意理賠,我該不該簽呢?
🤦‍♀️當初說好的理賠,結果都不賠,那該怎麼辦?
😥我的業務員也不懂,該怎麼自己救濟呢?
日前,同事的朋友詢問,
XX人壽在她家小孩生病住院後,要她簽署如未來因同樣病況住院,不能再請理賠。
而不合理的是,當初保該家保險公司的時候,並未有此體況,而保險公司竟以感冒開的咽喉炎作為★帶病投保,而處於弱勢的保戶,求助當初的業務員也沒能幫忙,她該怎麼辦?

保險法 第 54-1 條 (合理期待原則)
保險契約中有左列情事之一,依訂約時情形顯失公平者,該部分之約定無效:
一、免除或減輕保險人依本法應負之義務者。
二、使要保人、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拋棄或限制其依本法所享之權利者。
三、加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義務者。
四、其他於要保人、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有重大不利益者。

此為不合理之要求,當然不要簽阿!
但是他說,不簽他就不理賠?
這個時候業務員應該主動幫客戶告上★金融評議中心,
由金融評議中心來做公評人,
如若你的業務員不會(or不敢對抗自己公司),
那麼保戶也可以自己到金融評議中心做提告,
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!

這間公司我好像聽到不只一次,
我只能說他很大一間的公司,
下次如果遇到這種事情,
大家別傻傻的全盤接受了。
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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