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我們在憂鬱症上的認知,是精神疾病,與癌症八竿子打不上著邊,如今在108年評字第000652號評議決議書中,打破了這個觀點。
其實根據台灣癌症基金會指出,從各國的資料統計來看,約有50%的癌症病人,會有情緒障礙,有將近20%會有重度憂鬱症。
故事簡介:
陳姓男子是一名大腸癌的病患,在治療期間患上了躁鬱症、憂鬱症,因為憂鬱躁鬱還有胃食道逆流,導致住院23天,總共像保險公司申請20.7萬的理賠金。
P.s.陳姓男子買的是癌症險,不是醫療險。
保險公司反對主張,癌症險的理賠申請,應該已主要治療癌症原因,或者是主要治療癌症所引起的併發症才對,況且陳姓男子在醫院跟人家聊天互動都很好,也沒有自殘的傾向,只是服用精神科用藥而已,不符合理賠標準。
評議結論:
1.心理與情緒,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。
2. 不能將重度憂鬱症排除癌症治療以外。
3. 此案有理賠唷!
所以未來如果保戶有遇到類似的情況,是可以向保險公司或評議中心去做爭取的,別再傻傻甚麼都不知道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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